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事故中,骑行人员头部受到的冲击力往往直接关系到伤亡后果。头盔作为保护头部的主要装备,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是判定头盔防护能力的核心指标,也是市场监管抽检、产品型式检验、出厂质检必测项目。
GB 811-2022《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》作为国内头盔强制国标,其中6.11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对电脑系统头盔撞击试验机提出完整、标准化设备规范,统一设备技术参数、试验流程与判定逻辑,保障各实验室、生产企业检测数据具备可比性、溯源性。
一、电脑系统头盔撞击试验机硬性要求
该系统由碰撞试验台及测试分析系统组成。
碰撞试验台
由装有单轴加速度传感器或者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的头型、支撑装置、释放装置、导轨、砧、砧座及基座等部件组成。
a)头型。由近似人体头部频率响应的结构及金属材料制成,频率响应在 2 000Hz以下。头型分 A、E、J、M、O五种,应符合表8的规定。头型的总质量包含传感器及连接件,其中,传感器质量不大于50g,连接件质量不大于1200 g,在头型的重心处安装有加速度传感器。采用单轴加速度传感器时,传感器敏感轴应调整到垂直方向5"以内。参考平面以上头型形状及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,参考平面以下头型形状及尺寸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。采用单轴加速度传感器的头型,参考平面以下部分的尺寸应大于或等于44.5 mm。
b) 砧。用工具钢(T10A)制成,碰撞面硬度不低于 HRC 50,分为以下两种:
1)平砧:由最小直径127mm、厚度15mm以上圆柱冲击面构成。
2)半球砧:由半径48mm±1mm 的球形冲击面构成。
c)基座:由金属、混凝土或者这些材料结合起来组成,其质量不小于500kg
2. 测试分析系统
由加速度传感器、放大器及数据处理、显示及记录等部分组成,其主要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:
a) 频率响应范围 Hz~1 000 Hz,频带截止点dB,衰减斜率-9 dB/oct~-24 dB/oct;
满足加速度值和作用时间的检测要求(详见二、关键试验判定依据);
b) 系统采样频率不低于8kHz,能承受不小于2000g的冲击加速度;
c) 测量不确定度 5%。
二、关键试验判定依据
基准重力加速度g=9.80665m/s²
头盔类型 | 加速度峰值 | 加速度超过150g的持续时间 | 加速度超过200g的持续时间 | 壳体情况 |
A1、A2 | ≤300g | ≤4ms | 不作要求 | 试验完成后,壳体无明显的碎片脱落(容易脱落的部件除 |
注1:g=9.80665m/s2;
注2:明显的碎片指壳体本体材料长度超过10mm的碎片。
亿科检测是摩托车乘员头盔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)指定实验室,配备符合标准规范的电脑系统头盔撞击试验机,可开展头盔吸收碰撞能量强制项目检测。
实验室同步配备头盔视野、刚度、绑带强度、镜片抗冲击、阻燃性能等全套检测设备,可一站式完成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头盔全项目国标检测。可依据GB 811-2022开展结构规格尺寸、保护范围、质量、视野、护目镜、佩戴装置强度和稳定性、耐穿透性能、阻燃性能、标志等全项检测项目。
为头盔生产企业、品牌商、电商平台及相关单位,提供检测技术支持,覆盖产品研发验证、质量控制、监督抽检应对及合规检测等多个环节,为产品质量提升和市场准入提供可靠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