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02月04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将下面2项物质纳入SVHC物质清单。至此,SVHC物质清单由原来的251项增加至253项,此前评议的物质4,4’-二羟基二苯甲烷(双酚F,BPF)已被撤回。
截止目前,SVHC物质清单含括: 253项正式物质,1项(间苯二酚)待决物质,共254项。
新增2项物质
物质名称 | CAS编号 | 加入原因 | 用途 |
正己烷 | 110-54-3 | 反复接触后的特定靶器官毒性(条款57(f)-人体健康) | 配方、聚合物加工、涂料与清洗剂 |
4,4’-[2,2,2-三氟-1-(三氟甲基)亚乙基]双酚(BPAF)及其盐 | - | 生殖毒性(条款57c) | 工艺调节剂与交联剂 |
根据REACH 法规article 7(2)要求,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>0.1%,且年出货量>1吨,企业需要向ECHA进行通报;
根据article 33和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的要求,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>0.1%,企业需要向下游及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,以确保可以安全使用该物品,同时需要做好SCIP数据的申报。
SVHC清单每年至少更新两次,随着SVHC清单物质的不断增加,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多, 亿科检测建议客户密切关注法规的更新动态,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,从容应对法规新要求。